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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过胡同口的老味道,上学时吃得最多的就是学校食堂和各大餐厅酒店,工作恋爱后就是外卖和保姆做饭多,哪里会费功夫做攻略大老远的在北京城找地道的小胡同店。

    程毅穿得堂堂正正,派头架势就是企业里走出来的精英,可这个时候他正在里间跟卖早点的老板微笑寒暄。

    似乎是相识的,北京方言一阵一阵往外冒。

    程毅端了碗面茶放到施越面前,上面浇了一层芝麻酱,又点缀了芝麻粒,咸香逼人。

    “最后一碗了,你尝尝。”

    程毅小时候在胡同里长大的,跟着奶奶住,每天早上程汐都要同他来胡同口的早点摊吃早饭,面茶是必点的。

    施越在南京最爱吃的早点是鸭血粉丝汤和赤豆糊小圆子,到了北京后,五花八门的早点她都尝过,就是面茶还未吃过。

    她尝了一口,粘了一点在嘴巴上,口红当即就变成了累赘,微微后悔自己的较劲。

    程毅抽了张纸给她,在她对面端坐着喝豆浆。施越也不愣着,接过纸巾擦干净了口红。

    “瞎折腾,我看你不涂嘴也好看。”他从不吝啬对有好感的女人夸赞。

    施越别着两侧头发,露出了精巧的耳朵,笑了笑,“我是你带来的第几个啊?这么有经验,看来得不少吧。”

    程毅挑了个油饼咬着,手上沾了油他也不介意,“那你还挺抬举我,我可没那闲工夫,今儿吧就醒得早了,动多了难免饿得慌。”

    得了,施越就是挖坑自焚。

    “那你多吃点,免得身体机能跟不上。”她皮笑肉不笑,推给他一些吃的。

    你追我赶的早晨,程毅乐在享受成人世界里这暗流涌动的暧昧氛围。

    “你倒是体贴人。”

    施越把面茶吃光了,又在他投喂下吃了一块炸糕,彻底撑了。

    十点半的北京,车流依然多,程毅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等红灯,一只手在回微信。施越撑着一侧脸看高架桥上不断移动的风景线,独自发呆。

    程毅收了手机,搭话问她,“你哪儿人?”

    施越回神,“啊?哦,南京人。”

    程毅“哦”了一声,嘴角含笑,“那我们还真挺有缘分的,一个南一个北。”

    施越知道他在套路,顺着他得意思接茬,“是有缘分,我们还在一个地球呢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我说的什么意思。”程毅踩了一脚油门轻笑。

    很有缘分,两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在香港艳遇,没有留下一丝一缕的联系方式,辗转回到北京再次意外偶遇,又展开了道不清说不明的关系。

    冥冥之中,一切自有天意。

    施越侧着头,目光停在程毅开车的那只手掌,他手指很纤长,微微虚拢着方向盘,青色的血管和骨节分明可见。

    他似乎常年戴着那枚尾戒,尾指那里有一圈肌肤明显要白于其他。

    施越在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接触到了各种流行时尚元素,艺术类院校的男生女生总是在穿着搭配上要潮流于其他综合类院校。她见过有在十根手指上戴十个不同戒指的人,也见过在一根手指上戴一排戒指的人,当然也见过独戴一枚尾戒的人。

    主张不婚恋爱主义者,往往都有一个标识。

    两侧不断有车超过,热辣的阳光被防晒层隔离,车厢里的温度逐渐降低。

    “我一开始没带着好意图跟你接近,可能有点头脑发热,但做了那件事我也不后悔,不过真没想到回来北京还能遇到你,要说有缘分,可能就是孽缘吧。”施越拉下前车顶的遮光板挡太阳,而程毅已经快驶到目的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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